• 被禁26年,河豚有望回归百姓餐桌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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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民间有“拼死吃河豚”一说,在国内被禁入市26年的河豚,再次跳上了风口浪尖。

          近日,中国渔业协会与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就“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在北京召开听证会,着重对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等三部委拟联合发文的《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的通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

          有限解禁仅开放2个品种

          我国沿海常见的河豚有40多种,本次拟计划放开生产经营的品种仅有两个:红鳍东方豚和暗纹东方豚,且必须是养殖品。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于学荣介绍,之所以只放开这两个品种,是因为随着近些年控毒技术日趋纯熟,养殖的河豚含有的毒素远远低于风险值。“红鳍东方豚的主要养殖企业为大连天正集团,暗纹东方豚主要养殖企业为江苏中洋集团。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菊黄豚主要来自福建,并没有解禁。”

          资料显示,河豚大部分毒性都很强,尤其是生活在野生环境中的。经过20多年探索和研究,养殖河豚的毒性明显降低,达到基本无毒级,经过专业的加工处理后,完全可以安全放心食用。红鳍东方豚和暗纹东方豚这两个品种人工养殖时间较长,控毒养殖技术和出口内销市场也很成熟,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产品涉及面广、产量大。


          养殖、加工企业必须在政府备案

          据介绍,不是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养殖河豚、加工河豚的。河豚养殖、加工企业必须通过由中国渔业协会和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组织的专家考核后,并在农业部进行备案公示,才能获得生产经营许可。

          河豚加工企业考核备案的条件非常严格。首先,必须有农业部备案的养殖河豚鱼源基地;其次,必须具有河豚加工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豚品种的能力,熟练掌握河豚安全加工技术;再次,还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为什么加工企业必须有备案的养殖河豚鱼源基地呢?河豚品种鉴别存在一定难度,不同区域养殖的河豚都有不同,野生河豚和养殖河豚之间也很难区分,河豚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分选能力。因此,三部委经认真研究、讨论后决定,河豚加工企业必须有已经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


    禁止销售野生河豚、养殖河豚活鱼

          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还处于尝试阶段。为了保证食用安全,通知规定,野生河豚、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养殖河豚整鱼,都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这也是“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重要的限制条件。市场上流通的河豚产品必须是加工产品。

          养殖河豚必须经过加工企业按照一定标准、步骤加工处理,包装后,明确标识,和可追溯才能进入国内市场上流通。加工企业若要对红鳍东方豚和暗纹东方豚进行深加工,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并经当地卫生食品标准化部门批准备案。